English

缴纳最后的养路费(图)

1999-01-13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张俭摄 我有话说

新年伊始,“费改税”的热门话题变成了车主交不交养路费的疑问。北京市政府责成稽征、城管、交警等部门协同宣传“燃油税”推迟实行,督促车主依法缴纳养路费,稽征部门加班加点,为车主提供更好的服务,保证了实行“燃油税”前,最后的养路费的征收工作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